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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一批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法律援助便民惠民

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一批公益法律服务项目 法律援助便民惠民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李婷 通讯员 付阿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今年9月5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

“支持法援慈心为民,传递关爱留有余香。”近日,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人表示,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基金会积极履行使命,为社会弱势群体送去温暖与希望,努力成为湖北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益补充。

12月9日,为进一步缓解法律援助资金短缺矛盾,拓宽法律援助筹资渠道,广泛募集社会公益资金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注册成立,由省司法厅进行业务管理。十年法律援助,一路公益为民,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汇聚慈善力量,传递法治温情,为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群众挽回损失350万元

走进襄阳市南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宽敞明亮的大厅里,法律咨询、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一字排开,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等设备配备齐全。

南漳县是湖北省司法厅负责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定点帮扶牵头单位。

“我们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法律援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主要负责人介绍,该基金会于2022年、2023年分别向南漳县司法局提供15万元和10万元援助金,用于支持当地加强法律援助平台建设和补助律师办案经费不足的问题。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捐助我县的资金全部用于法律援助案件补助费用及采购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办公设备等支出,有效弥补了我县自身资金短缺的不足,充分调动了法援律师工作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南漳县司法局局长赵军说。

近两年来,南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利用法律援助基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5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5次,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23次,化解群体性纠纷6起,为农民工、残疾人维权45次,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每年在全省选择一两个县,资助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平台建设、补助律师办案经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2022年,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安排15万元用于罗田县法律援助服务工作;2023年,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向孝感市孝昌县提供10万元援助金,支持老区经济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年均办理500余件法律援助案

工资久拖不发,多番讨要无果,农民工老颜来到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求助,律师廖春勇代理此案。

廖春勇向法院主张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劳务报酬,清偿后可向分包单位追偿,相关代理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助老颜讨回了欠薪。

作为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农民工法律维权中心”,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可以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援助。

2022年4月,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与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多能律师事务所、维力律师事务所、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调解网)签订协议,分别建立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农民工法律维权中心、残疾人法律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法律维权中心。

在此基础上,湖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为四个法律维权中心提供部分经费予以资助,用于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我们开设法律热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先卿介绍,接到农民工委托的案件后,该所指派律师第一时间办理,推进案件审理,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案件进展,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