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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搭伙、社区帮忙 家门口的互助养老新模式来了

记者今天(29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等11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层面明确了什么是互助性养老服务,并就如何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作出系统性、总体性部署。

什么是互助性养老服务?

《意见》明确,互助性养老服务是指通过邻里或村(社区)居民间的互相帮扶,为老年人提供自愿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的活动。

农村搭伙、社区帮忙 家门口的互助养老新模式来了

《意见》提出,要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互助服务,支持以村干部、社区工作者、村(居)民小组长、楼门长等为骨干,以低龄健康老年人为主体,积极吸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力量参与,组建互助服务队伍提供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

农村搭伙、社区帮忙 家门口的互助养老新模式来了

根据农村老年人需求和农村地区特点,《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互助服务,通过邻里互助、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方式,积极开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通过整合优化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闲置学校等,改扩建为适宜老年人居住的互助养老社区;支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养老服务站点开展签约合作、提供服务。

农村搭伙、社区帮忙 家门口的互助养老新模式来了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 张军:推动将互助性养老服务纳入“银龄行动”内容,组织开展互助养老志愿服务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统一的互助服务时间(积分)管理系统;鼓励按规定开发设置农村助老岗位,支持开展互助性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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